住建部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,建筑企业用工将发生根本性改变
发布日期:2019-03-06 点击次数:60
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,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。
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明确: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,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,配备专(兼)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,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、准确、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。
总承包企业(包括施工总承包、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)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,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,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。
同时,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还明确要求具备如下三个条件,建筑工人才被许可进场施工:
1、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;
2、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;
3、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。
按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直接签定劳动合同,建筑工人受雇于建筑企业,与建筑企业是劳动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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